本报讯游婷记者万菁报道: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在环境执法过程中发现并严肃查处了6起环境违法行为。近日,该局通报了6起环境违法案件,充分发挥环境违法案例教育警示作用,切实增强企业守法意识,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案例一:违规降低环评等级被查处
年12月28日,根据上级部门交办清单,临川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抚州永昌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年产生物质颗粒燃料2万吨项目违规降低环评等级,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年版)》,生物质颗粒造粒项目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并报批。针对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该局在临川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告,对该公司违规降级登记信息予以注销并立案查处,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对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案例二:在禁养区域建畜禽养殖场
年11月11日,宜黄生态环境局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对宜黄县明和畜牧养殖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养殖场存在在禁止养殖区域建设畜禽养殖场的环境违法行为。宜黄生态环境局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七条有关规定,对养殖场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
案例三:逃避监管违法排放大气污染物
年12月20日,宜黄生态环境局开展夜间突击检查,发现宜黄县恒升精密科技有限公司中频炉熔炼生产工序配套建设的废气处理设施未开启运行,熔炼生产工序产生的废气直接向大气排放,存在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以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针对该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宜黄生态环境局依据《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有关规定,对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案例四:服饰公司未审批先开建
年12月16日,乐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前坪工业园区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发现乐安县毅柳服饰有限公司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乐安生态环境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对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案例五:石材公司未环评就投产
年1月7日,乐安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乐安县扬盛石材有限公司开展日常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乐安生态环境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对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案例六:新能源企业擅自开建被罚
年1月8日,广昌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对广昌县宏鼎新能源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未取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擅自开工建设并投入生产。广昌生态环境局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有关规定,对该企业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记者了解到,抚州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以及联合惩戒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布环境保护“黄牌”“红牌”企业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同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网络举报平台,全面核实、查处群众举报的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私设暗管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等恶意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持续保持保护生态环境“严”的主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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