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寻人抚州六地通报密接者轨迹

近日临川区、高新区、乐安县南城县、黎川县、广昌县六地发布公告紧急寻人详情如下:

临川区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3月30日我区接云南昆明官渡县协查通报:该县报告一例新冠肺炎阳性检测者,我区张某某曾于3月27日与该阳性检测者在Z次列车06车同车厢,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现张某某已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张某某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7日:晚上21:03乘坐Z次车06车厢号(余姚-鹰潭)。

3月28日:凌晨02:39到达鹰潭,下车后转乘K次车12车厢号(鹰潭04:33-抚州东05:00)。出站后05:24在东乡火车站做核酸检测,7时左右乘坐东乡至抚州城际公交,8时左右到达抚州汽车站(车上全程佩戴口罩),之后骑小呗单车至市羊城广场公交站台等车,9时左右乘坐3路车从市羊城广场至展坪镇(车上全程佩戴口罩),9:40到达展坪镇家中后独自居家未外出。

3月29日:在展坪镇家中未外出。

3月30日:上午10时左右从展坪镇乘坐3路公交车至市羊城广场(车上全程佩戴口罩),10:50左右骑小呗单车至山水人家小区旁军平饭店与朋友一起吃饭。下午14:30左右从山水人家站乘坐1路公交车至赣东宾馆站,站内转乘7路车至金巢广场站下车,下车后15:20接到通知由专车接至集中隔离点医学观察。

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请与张某某在以上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主动与临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联系(—),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由医院就诊,如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希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临川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30日

高新区关于新冠肺炎阳性病例密接人员吴某在抚活动轨迹公告

年3月30日,我部收到有关部门转来密接人员协查信息。外省来抚人员吴某于3月25日与阳性病例同空间接触,被判为密接人员,我部第一时间将吴某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了医学观察,并及时开展了流调。

经核查,3月28日13:40,吴某与同伴两人(同在隔离点隔离)一起到上张社区附近东方理发店理发,另有俩人在排队预约。30分钟后,全程戴口罩步行至高新区多乐购超市购物,随后到上张村停车场公厕入厕,之后吴某和同伴沿文昌大道--王安石大道--迎祥路人行道步行返回住处。18:00左右就近到胡九香商店购物。以上相关工作人员已进行管控隔离。

为阻断疫情传播风险,请与吴某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属地乡镇(街道)、村(社区)、工作单位或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立即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期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由医院就诊。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法律规定,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

抚州高新区疫情防控指挥部-

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

抚州高新区新冠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3月30日

乐安县关于排查阳性感染者孙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年3月29日17:00,乐安县接东乡区协查通报:孙某某于年3月29日3:54在抚州市东乡区高速路口采样核酸检测结果阳性(10:1混管),后经兴国县对孙某某单独采样复核为阳性。孙某某及其密切接触者在乐安县有活动轨迹,其接触人员均已落实管控。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阳性感染者孙某某行程

孙某某驾车(鲁Q***CK)自崇仁方向经抚八线于年3月29日9:24到达乐安县龚坊县级综合养护中心,下车后将垃圾丢到养护中心垃圾桶内,随后到养护中心公共卫生间;之后在养护中心外面停车位(自己车旁)做饭用餐;自述未到过养护中心小卖部等其他场所;12:30左右离开养护中心沿国道向乐安县流坑北高速路口方向行驶,13:00左右到达流坑北高速路口,并停车休息(自述未下车,在车上休息),16:45经流坑北高速向兴国县方向行驶。

2.密接人员1:胡某某行程

胡某某年3月29日4:17到达东乡高速收费站采集核酸标本;此后从东乡走国道返回乐安;8:00左右到达乐安县瑞合物流部(国家电网后面饮料公司院内)下货至11:00左右;随后至一日三餐(妇保院旁)餐馆用中餐,停留时间约15分钟;13:00左右到前坪路某麻将馆打麻将,17:00左右接到涉东乡区高速路口混检阳性通知,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3月29日21:30,胡某某核酸检测结果平行样本检测(县疾控中心、医院)阴性。

3.密接人员2:蒋某行程

蒋某3月29日约4:18在东乡下高速采核酸后,开车走国道到乐安县瑞合物流公司下车(8:00左右),与同伴游某某开车一起去湿地公园钓鱼,10:00左右去南苑餐馆用中餐(一楼进门右边第一个包厢用餐),13:00左右结束用餐后开车回瑞合物流公司,17:00左右接到涉东乡区高速路口混检阳性通知,并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隔离。3月29日21:30,蒋某核酸检测结果平行样本检测(县疾控中心、医院)阴性。

请与孙某某及密接人员1、密接人员2在上述时间段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主动向乐安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或所在社区(村组)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其间如有发热、咳嗽等不适症状,须立即拨打-6596,由医院(医院)就诊。社区(村组)要第一时间向所在地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落实相关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管控措施,并持续跟踪反馈相关情况,实行每日零报告制度。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乐安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乐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30日

南城县关于寻找新冠肺炎阳性感染者的密切接触者的公告

广大市民朋友:

年3月29日,南城县疾控中心收到上级疾控中心协查函,南城县李某某于3月25日乘坐K车次(07车厢)与新冠确诊病例张某同车厢,被判定为密接人员。接到协查函后,南城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高度重视,即刻开展相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李某某现已在南城县落实集中隔离管控措施,3月28日、29日、30日核酸检测报告结果均为阴性。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现寻找与李某某在以下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请主动与当地政府或南城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联系(联系-;-),并积极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如有瞒报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李某某的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3月27日13:33从南昌西站搭乘D车次(04车厢)到达南城站,下车后在南城火车站便民核酸采样点进行核酸采样。16:00搭乘私家车抵达沙州镇黄狮村中南碳厂。18:00闭环转运到集中隔离点。

同时,提醒广大市民务必增强自我防护意识,保持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等良好卫生习惯,减少外出。切实保护好自身健康安全。如有发热、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定点医疗机构南城医院发热门诊就诊。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南城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3月30日

黎川县关于排查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公告

年3月31日22:00,我县接市疾控中心协查通报:有3名密切接触者在我县。目前已将该3名密切接触者转运至我县集中隔离医学观察点。为堵塞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公告如下:

1、密接人员1:许某行程

许某3月29日18:00-18:58在日峰山脚下侬家小院郭富城包厢用餐,18:58用餐结束并结账后骑共享单车返回家中。

3月30日,7:40自驾送大、二女儿到新城实验学校上学。8:05左右送三女儿到黎川县第二幼儿园上学。9:15左右自驾到大润发超市购物,9:58离开超市。10:40左医院旁边的资溪面包店,10:54付款离开。11:45自驾到新城实验学校接女儿回家,在学校门口停留5分钟。13:45送大、二女儿到新城实验学校。14:30左右自驾到汽车站对面的农商银行办事,停留15分钟左右。14:45左右到国安社区办事,停留20分钟左右。15:10左右到永城社区办事,停留20分钟左右。15:38在永城社区旁边小摊上购买草莓(收款方为新农草莓园)。16:10到黎川县第二幼儿园接三女儿,16:20在新城实验学校旁步步高文具店购物。17:10到新城实验学校接大、二女儿回家,18:43医院旁强哥文体玩具批发部购物。

3月31日,8:40到移动总公司斜对面沙县小吃用餐。停留20分钟左右。9:00左右到移动总公司办事,9:11付钱离开。9:20到冠建电信店办业务。10:10左右到双好超市旁边古茗奶茶店买奶茶,停留约15分钟。11:40左右开车到新城实验学校接大、二女儿和2个侄女回家。13:45送大、二女儿到新城实验学校上学。16:10到黎川县第二幼儿园接三女儿。17:10到新城实验学校接大、二女儿回家。

18:20左右携一家4口医院做核酸检测,19:00医院返回家中。

2、密接人员2、3:秦某某、江某某行程

秦某某、江某某3月29日17:14在黎川高速服务区搭乘程某的车至日峰山脚下,18:00许在日峰山脚下侬家小院郭富城包厢用餐。18:58用餐结束后搭乘程某的车返回黎川高速服务区,在服务区下车后直接返回宿舍。

3月30日,12:00在服务区食堂包厢用餐。18:00在服务区食堂包厢用餐。其余时间在服务区办公室办公。

3月31日,9:30到服务区便利店整理货物。直至11:50整理结束。12:00在服务区食堂包厢用餐。15:30巡查服务区,期间均佩戴口罩。18:00在服务区食堂包厢用餐。

请与密接人员1、密接人员2、密接人员3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第一时间向当地社区(村组)或县疾控中心报告,做好自身及家人的防护,并配合相关部门接受相应管控措施。

如有隐瞒,造成严重后果,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望广大群众自觉遵守相关疫情防控法律法规,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黎川县疾控中心联系-

黎川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

年4月1日

广昌县关于寻找密切接触者的接触人员的紧急公告

年3月31日17时,广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一名密切接触者主动报备,自述为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检测者(丁某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该名密切接触者及相关次密接均已纳入管控。为堵塞我县防控漏洞,提醒其他有共同活动轨迹人员落实防控措施,现将其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3月28日中午12时41分乘坐G列车由浙江金华至南昌西,15时07分乘坐D次动车(08车厢)至南丰,期间与新冠肺炎初筛阳性检测者(丁某某)同车厢,未全程正确佩戴口罩,16时15分到南丰动车站,17时16分乘坐南丰至广昌的城际公交,18时30分到达广昌,19时02分乘的士前往恒丰商务宾馆(羊面岭),19时20分在福乐家商行(恒丰商务宾馆旁边)购买香烟,步行至祥云饺子馆(学府锦苑对面)吃晚餐约20分钟(19时57分付款),到头牌粥坊(森林公园旁)打包食物(20时04分付款);后前往海润超市购买水果约10分钟(20时46分付款),途中佩戴口罩,后骑小贝电单车回宾馆未外出。

3月29日7时步行前往友嘉早点店(香港花园门口)就餐,到未来万家五金店(清水塘8号楼)买了一个气管(7时56分付款),步行至污水处理厂;晚上23时许独自一人走路至正典烧烤(解放北路加油站对面),23时40分付款后走路返回宾馆。

3月30日7时步行至友嘉早餐店(香港花园门口)吃早餐(7时31分付款),12时08分在伙东商行(恒丰商务宾馆旁边)购买两包香烟和1瓶红牛,18时18分在宾馆点餐外卖食用后,走路至翡翠乐购超市购物(20时15分付款),未全程正确佩戴口罩,后骑行小贝返回宾馆,途中在洪兴大药房(广昌二中对面)买眼药水(20时58分付款),21时07分返回宾馆。

3月31日早上7时在友嘉早餐店(香港花园门口)就餐;步行至未来万家五金店(清水塘8号楼)买东西(10时27分付款),到伙东商行(恒丰商务宾馆旁边)购买香烟(10时33分付款)。15时57分接到来自临川疾控协查电话,随后立即向县疾控中心进行报备,17时30分被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医学观察,当前核酸检测阴性,抗原检测阴性。

请与该名密切接触者在上述时间段及地点活动轨迹有过交叉的人员,第一时间与广昌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主动配合落实相关防控措施。

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不要恐慌,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认真落实常态化个人防控措施,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不扎堆,少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如出现发热、咳嗽等症状,及时到发热门诊诊疗,并如实报告旅居史和接触史。就医过程全程佩戴口罩,不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如隐瞒相关接触情况,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广昌县疾控中心联系-。

广昌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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