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2月7日0-24时,河南省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67例。新增确诊病例中,信阳市16例。
截至2月7日24时,我市累计报告确诊病例例。其中:浉河区41例,罗山县33例,平桥区30例,光山县22例,固始县18例,息县13例,商城县12例,潢川县10例,新县8例,淮滨县5例;疑似病例81例。其中:平桥区17例,光山县12例,浉河区11例,商城县9例,新县7例,息县、罗山县、潢川县各6例,淮滨县4例,固始县3例;累计治愈24例,重症病例3例,危重症病例4人,无死亡病例,追踪到密切接触者人,已解除医学观察人。
固始县新增1人:王某某,女,51岁,固始县徐集乡顺河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3日与家人从武汉自驾返回固始,2月5日出现发热症状,当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固始县出院1人:
患者张某某,48岁,女,1月14日乘私家车由武汉返回固始,1月25日因医院就诊,1月30日经核酸检医院隔离治疗。医院专家医护团队全力救治、精心护理,给予抗感染、抗病毒隔离、口服中药制剂以宣肺透邪、化湿解毒等治疗,现患者体温恢复正常3天以上,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CT显示炎症明显吸收,且于2月4日、2月6日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两次均为阴性。符合出院标准,今天康复出院!
同日,医院第一批入驻隔离病区的部分医护人员也离开隔离病区,乘车赶往集中观察点进行为期半个月的医学隔离观察。医院领导班子为她们举行了欢送仪式,感谢她们在关键时刻能够主动请战、迎难而上,不畏艰辛,甘于奉献。并叮嘱她们在隔离观察期间一定要好好休息,保重身体。(来源:健康固始)
固始县2月7日前确诊患者信息1、患者付某某,男,56岁,固始县蒋集镇居民,在武汉市生活,1月12日出现发热症状,17日返回固始,22医院,23日转入固始医院,当医院治疗,2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2、患者李某某,男,54岁,出租车司机,固始县居民,22日以“6天前发热”为主诉就诊于固始医院,2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3、患者刘某某,男,48岁,固始县番城街道办事处六里棚社区居住,在武汉生活,1月14日驾车与家人由武汉返回固始县,26医院,2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4、患者袁某某,女54岁,固始县张广乡长岗村居住,1月23日出现咳嗽症状,26日就诊于固始医院,自述“14天内有新型冠状病毒确诊患者接触史,在家隔离观察”,29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5、患者张某某,女,48岁,固始县城郊乡六里棚居住,在武汉生活,1月14日与家人由武汉返回固始县,1月26日发医院,1月30日确认为确诊病例。(已出院)
6、患者任某某,男,5岁8个月,固始县徐集乡花集村居住,1月20日与武汉返乡的大伯有过接触史,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6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7、患者姜某某,男,48岁,固始县陈集乡夏庙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13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医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8、患者冯某某,女,23岁,固始县三河尖乡汤岗村居住,1月23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3日出现症状,1月29日就诊于固始医院,1月3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9、患者李某某,男,55岁,固始县蒋集镇兴隆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自驾车返回固始家中,1月26日前后出现发热症状,1月28日就诊于固始医院,2月1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0、患者徐某某,女,45岁,固始县三河尖乡汤岗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日就诊于固始医院,2月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1、患者朱某某,女,51岁,固始县蒋集镇新街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9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日医院,2月3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2、患者许某某,男,30岁,固始县郭陆滩桥口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自驾车由武汉返回固始。1月30日以“发热伴咳嗽1天”为主诉到固始县郭陆滩镇中心卫生院就诊,2月1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4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3、患者吴某某,女,41岁,固始县郭陆滩镇前楼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从武汉返回固始,1月25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29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4、患者邵某某,男,31岁,固始县徐集乡贾庙村夹湖组,居住地址为番城办事处仁里社区桂花苑小区,1月18日到徐集街道其大姑父家(大姑父为武汉返乡人员),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日就诊于固始县妇幼保健院,2月5日确认为确诊病例。15、患者盛某某,男,51岁,固始县蓼城街道民主三巷居住,1月2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就诊于固始医院,自述在疫情期间多次乘坐出租车,接触不明身份人员,2月6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6、患者许某某,男,62岁,固始县徐集乡马寨村居住,长期在北京务工,1月20日返乡,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5医院,2月6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7、患者张某某,男,64岁,固始县徐集乡街道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2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6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信阳市新增确诊病例中:一、中心城区8例
1.杨某某,男,57岁,平桥区肖店乡齐营村居住,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24日返回信阳,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3日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2.李某某,男,62岁,浉河区金牛山街道某家属院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自述其子1月18日由武汉坐高铁返回信阳,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3.高某某(确诊患者李某某妻子),女,57岁,浉河区金牛山街道某家属院居住,1月2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自述其子1月18日由武汉坐高铁返回信阳,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4.王某某,男,48岁,明港镇建设路金水源附近居住,2月3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4日医院,自述1月22日曾与确诊患者訾某某聚餐,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5.王某某(确诊患者陈某某妻子),女,60岁,浉河区老城街道东方红大道怡和名门居住,1月30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1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6.徐某某(确诊患者陈某某女婿),男,32岁,平桥区平西街道龙江名邸居住,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1月31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7.罗某某,女,57岁,浉河区吴家店镇向昌湾村居住,1月28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以“发热9天,咳嗽7天”为主诉医院,自述无与武汉返乡人员接触史,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8.曹某某,女,49岁,南湾风景管理区南湾街道谭庙村居住,在西亚和美超市工作,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以“发热3天”为主诉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二、固始县1例
9.王某某,女,51岁,固始县徐集乡顺河村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3日与家人从武汉自驾返回固始,2月5日出现发热症状,当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三、商城县3例
10.冯某某,男,53岁,商城县赤城街道雍华园小区居住,在医院工作,1月25日曾参与疑似患者会诊,1月3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就诊于商城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1.夏某某,女,69岁,商城县赤城街道任巷居住,2月1日出现症状,2月5日就诊于商城医院,自述曾与确诊患者罗某某密切接触,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2.肖某某,男,34岁,商城县赤城街道时代商贸城居住,长期在武汉生活,1月22日从武汉返乡,2月1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5日就诊于商城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四、息县3例
13.王某某(确诊患者丁某某儿子),男,30岁,息县项店镇街村中学附近居住,长期在武汉务工,1月18日同家人自驾车从武汉返回息县,2月6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就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4.丁某某(确诊患者王某某母亲),女,60岁,息县项店镇街村中学附近居住,1月18日同家人自驾车从武汉返回息县,2月2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6日就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15.刘某某,女,46岁,息县杨店乡永红村居住,1月18日坐大巴车从息县到武汉探望家人,1月22日从武汉返乡。2月3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5日就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五、罗山县1例
16.方某某(确诊患者包某某母亲),女,79岁,罗山县周党镇杨冲村居住,2月4日出现发热症状,2月5日就诊于罗山医院,2月7日确认为确诊病例。
来源:信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固始县疫情防控咨询与举报电话-目前+人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