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6月7日17时30分,经抚州市广昌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工作巡查,发现一微博用户在《新浪微博》上发布一条涉及命案的信息,该微博内容称:“4月4日晚,广昌县被害人小李被其老婆叫出去,其老婆和情夫伙同几个流氓驾驶一辆黑色无牌轿车将其扔在县政府对面的宾馆门口。第二天,人们发现一个扭断手脚,全身伤痕的死者。”
因微博内容将该县发生的一起跳楼自杀事件虚构成一起命案,这极易引发网民的热议和恐慌,给当地社会造成不利影响。广昌县网安大队发现后高度重视,立即展开调查。
经调查,该网民余某系广昌县尖峰乡人。现在南昌工作,了解情况后当地民警立即赶赴南昌开展工作,余某获知情况后,于6月13日主动到属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其散布谣言的违法行为。目前,余某因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罪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二日。
法律规定
轻者可能会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严重者可能会违反《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散步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网警提醒
自觉抵制虚假信息。我们常说,谣言止于智者。很显然,不是每个人都成为专家那样的智者,但最起码做一个理智的人。要牢牢树立遵法守法意识,始终把法治思维作为自己网络行为的先导,严格规范自己的言行。
转发信息就应该慎之又慎,要多一些理性思考,少一些盲目转发。如果信息真假无法明确,那就不要转发给他人,这样才能避免自己成为传谣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