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
各县(区)教体(育)局、公安(分)局,抚州高新区社会事业局、东临新区公共服务局,市直各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9月4日全国学校安全工作紧急电视电话会议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切实加强全市学校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安全事故,全力维护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市教体局、市公安局决定联合开展全市学校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督查时间
9月16日至20日,时间5天。
二、督查内容
1.各地教体和公安部门指导、督促辖区内学校开展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及台账建立情况(包括各地排查的安全隐患数量、整改完成的数量、尚未整改到位的数量和台账);公安部门对本地重点人员等逐一排查,落实稳控措施情况。
2.有针对性地开展防火、防爆、防灾、防不法伤害等安全专题教育和应急疏散演练情况;法治辅导员进校给学生上法治课的情况。
3.各地教体和公安交警部门开展校车交通安全集中整治统一行动情况(包括摸底情况和台账建立情况)。
4.全面清查学校安防设施配备情况,特别是农村、乡镇学校的配备情况。配备校门口防冲撞设施、防卫器材“小八件”、要害部位一键式报警装置和视频监控系统等重要设备情况;全面清查学校安保人员配备情况,通过购买服务等多种渠道,配齐配强学校安保人员情况;校园安防“三个百分之百”建设情况。
5.各地加强门卫管理,严格门卫查验登记制度落实情况;落实校园值班巡逻制度,加强校内重点部位和重点人员管理情况;落实教学期间封闭式管理、低年级学生上下学家长交接等制度情况;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情况。
6.把学校安全工作纳入责任督学工作职责情况;校园周边“护学岗”、“交通岗”建设和上下课高峰期巡警巡查工作情况;做好本辖区校园安全督导工作情况。
三、督查方式
本次督查采取“听、看、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听,即听取当地关于校园安全工作的情况汇报。
(二)看,即查看相关工作台帐、记录、资料。
(三)查,即深入校园及周边区域查看各类防范措(设)施落实等情况。其中查看临川区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各2所,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各2所。其他县(区)城区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乡(镇)初中、小学、幼儿园各1所。
四、分组安排
第一组:督查临川区、崇仁县、宜黄县、乐安县、临川一中、临川二中
组长:市教体局领导
成员:市公安局1人、市教体局尧春明(联络员,联系)
第二组:督查南城县、南丰县、广昌县、黎川县、抚州高新区、抚州一中、市实验学校、市保育院、市体育运动学校
组长:市公安局领导
组员:市公安局1人、市教体局邱春华(联络员,联系)
第三组:督查金溪县、资溪县、东乡区、东临新区、抚州幼专、创新学校
组长:市交警支队领导
组员:市交警支队1人、市教体局吴志华(联络员,联系)
(网络图)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配合。各地教体和公安部门及市局属学校要高度重视本次督查工作,抓紧抓实本地校园安全工作的同时,及时做好迎接督查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督查组反馈的问题要及时抓好整改落实。各组的具体督查时间在文件规定的时间范围内,由各督查组与被督查地自行商定。
(二)深入基层,认真督查。各督查组要坚持发扬艰苦奋斗和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轻车简从、深入基层、深入学校及周边,确保督查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要重点督促防范措施薄弱的县(区)和学校严格落实防范措施,切实推动各项安全措施落到实处,不断夯实学校安全工作基础。
(三)落实责任,务求实效。严格实行督查工作责任制,各督查组对督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要下达督办单,责令立即整改;不能现场整改的,要督促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同时,要将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当地政府反馈,并做好整改情况的跟踪督导工作。
(四)及时总结,按时报送。督查结束后,各督查组要形成督查总结报告,于9月27日下午下班前将督查总结报告(书面及电子稿)和《抚州市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督办单》、《抚州市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督办意见反馈书》、《抚州市校园安全工作专项督查情况记录表》一并报市教体局安全稳定工作科,联系人:吴志华,联系,电子邮箱:wz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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