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壮族是中华民族中具有悠久文化历史的民族之一,自古以来就以能歌善唱著称。她源于我国南方古代的“西瓯”、“骆越”土著民族,历代史书称之为“俍”、“俚”、“僚”“僮”、“峒人”等等。随着历史的发展,原始部落崩瓦解,各个分散、迁徙的部族之间出现交流,逐步融合,在地域、经济、语言文化、风俗习惯和心理特质上,趋向相近或统逐渐形成一个稳定的人们共同体——壮族。古代的壮族人民,在劳动中创造了自己的民族文化,最早的便是吟唱的“欢”、“西”即山歌。鲁迅指出:“诗歌起源于劳动和宗数。其一,因劳动时,一面工作,一面歌唱,可以忘却劳苦……其二,是因为原始民族对于神明,渐因畏惧而生敬仰,于是歌颂其威灵,赞叹其功烈,也就成为诗歌的起源。”(《鲁迅全集》第8卷,第页。)在壮语中,诗即歌,歌即诗。壮族人民把诗歌应用于生活的各个领城,以表达思想感情,叙事传后,喜庆祝福,交朋结友,唱歌择配。壮族人民往往遇事即歌,逢场必唱,有“以歌代言”的习尚。比如,壮族人民按照自己的生活愿望,根据古代传说,塑造了“歌仙”刘三姐的形象。又如,在左江花山的古代壁画中,就以粗犷有力、朴素生动的笔调,表现了众人聚会欢歌狂舞庆祝胜利的热烈场面。在唐朝的刘恂若在《岭表录异》中,记述了壮族古代歌舞,春堂舞起源的情况。唐诗人张籍也有“听歌辨曲,风俗自相谙”的描写。电影“刘三姐”宋朝周去非著的《岭外代答》,有更详细的记述:“广西诸郡,人多能合乐,城郊村落,祭祀婚嫁喜葬,无不用乐,虽耕田亦必口乐相之。”其谓之“乐”者,包括器乐演奏及歌唱(口乐)。又,壮人“迭歌相和,含情凄惋……皆临机自撰,不背蹈袭,其间乃有绝佳者”。在明代张祥诃的《粤西偶记》中,还具体引述了壮族民歌的艺术特点:“俍人之为歌,五言八句,唱时作十二句,多用古韵,平仄互押,或越跳叶,曲折宛转,喃喃呢呢”,显然,他这里所指的是壮族特有的“勒脚歌”。电影《刘三姐》清初出任广西浔州司理的吴淇主持采编的各族民歌选集《粤风续九》中,就有桂平一带的壮族民歌专辑。(见李调元:《粤风》)在清代及以后的许多地方志籍中,类似的记载。如有记云:“壮乡无论男女,皆认歌唱为其人生观上之主要问題。人之不能唱歌,在社会上即枯寂寡欢,即缺乏恋爱求偶之可能性,即不能通今博古,而为一如豕之顽民”。(见刘锡蕃:《岭表纪蛮》)由此可见,壮族人民历来酷爱唱歌,善唱山歌,是一个歌唱的民族。他们不仅把唱歌作为交际活动、择婚配偶的一种手段,传播民族文化的一种方式。而且把善于唱歌,视作聪明才智的一种标志,衡量社会道德的一种标准。从而使壮族人民形成了一种共同的心理特征和一种特殊的生活的美学观念,并产生了一种与之相适应的表现形式定期唱歌聚会活动,即所谓“歌圩”。关于“歌圩”的起源,在古籍旧志和民间传说中,有如下儿种说法:说源于择配婚偶。如明代邝露著《赤雅浪花》记云:“峒女于春秋时,布花果笙于名山,五丝刺同心结百组,选中之少好者伴官之女,名天姬队,余则三三五五,采芳拾翠于山淑水,歌唱为乐。男亦三五成群,歌而赴之,相得和唱竞日,解衣结带相贈以去。春歌正月初一,三月初三,秋歌中秋节。三月歌浪花歌。”又,《粤西丛载》记:“宾州罗奉岭,去城七里,春秋二社日,土女星集,女未嫁者,以歌相应和,自择配偶”。电影《刘三姐》此外,还有劳动时唱歌择配的。从前左、右江一带,在农忙季节,各村常有雇请外地的青年劳力来临时帮工的,女的插秧,男的挑秧或女的剪穗,男的挑谷。他们一面劳动,一面对歌。入夜,又在村癖里继续唱。《镇安府志》载:“插秧获稻时,男女互相歌唱,情意欢治,旋市果送女家,其父兄有允订丝罗者,亦私践桑中约者”。在宣山、天河、南丹、忻城一带,“男女会合唱歌”、“歌唱成婚”、“依歌择配”的风尚也很盛行。清乾隆初修纂的《庆远府志风俗》有所记载,由此可以推断壮族青年男女通过公开聚唱来选择婚配的习俗,可能是由古代的对偶婚姻演变而来,并在向一夫一妻制发展阶段形成的,到了明代就已稳定成“歌圩”的活动形式。明朝以前,广大的桂西壮族聚居区域,仍系“羁縻”之地。明初,虽然开始实行“改土归流”,但仍采取“官”、“土”分治,封建统治尚未完全确立,自由歌唱择配的风习得以发展。在乡山区多交通不便,平时又在“土司”“垌官”的控制下进行繁重的劳动,在这种条件下,青年男女为寻求配偶,利用节日或劳动的时机聚会,通过吟唱显示才干,披露心声,交流思想,建立感情,以“自择娇配”,这也是自然的事。电影《刘三姐》另有相传源于乐神。《说蛮》中记载:“峒人……春秋场歌,男女会歌为异耳。言会歌则年岁佳,人无疾病”。又有清乾隆二十一年修纂的《镇安府志》记述:“元宵前后,以大粽酒肴祭土神,集坐祠前共饮,唱土歌以祝太平。”这是古代的劳动者们,渴望减轻自己的劳动、增加生产率,企图利用歌唱去影响“神灵”,消灾赐福,以控制自然灾害的一种蒙昧的自发活动。在民间,有“春歌祷祝丰年,秋歌神庆丰收”的说法。“相传此圩一禁,即年谷不登,人畜瘟疫”。(《龙州县志》)在解放前的不少“歌圩”中,也还有这种“酬歌乐神”的内容和色彩。如东兰沿红河一带,有抬着代表“神灵”的青蛙游村申唱并埋之卜吉的,叫唱蚂歌”贺县浮山庙的“点灯会”,实际上就是唱歌庙会德保有请巫婆到圩坐场祷神所的;龙州、平果、马山等地有在圩场“花炮”求神赐子降福的等等。这些都是由“唱歌乐神”发展成“歌圩”的实例。另一说是从前有一位壮族老歌手,其女善歌聪慧,要选一个声才出众的歌手为婿。各地青年闻讯纷纷赶来,赛歌求婚,从此逐成男女定期相会依歌择配的习俗。(靖西、德保、田阳一带传说)也有的说是为了纪念一对殉情的壮族歌手,而在农历清明三月初三特地聚会唱歌的。都安、巴马一带传说是国为刘三姐传歌和为纪念刘三姐“骑鲤升天”而定期举行歌会的。总之,各地传说不一,都为“歌圩”的起源寻找依据。可以说,前两种是切合历史生活实际的,较为可靠,基本上勾勒出古代壮族人民唱歌聚会的成因和风貌。可以肯定是的“歌圩”在明代已经形成,源远流长。电影《刘三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