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上半年广昌县幼儿园小学和初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关于做好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就年上半年我县开展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网上报名时间、对象及流程

(一)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年4月18日8∶00-4月29日17∶00;

网报对象:所有符合广昌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含年1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以及纳入改革范围内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并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且在有限期内)

(二)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

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网报对象:持有年颁发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仅限于年6月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且合格人员),符合广昌县认定条件的申请人。

请申请人认真查看每个认定阶段的申报条件,务必选择相应的认定批次申报,由于不符合申报条件导致无法认定的,责任由申请人自行承担。

(三)网上报名流程

1.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我县认定机构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


转载请注明:http://www.180woai.com/afhgx/809.html


冀ICP备2021022604号-10

当前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