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抚州一男子散布这则谣言被拘留

警情通报

近日,网民余某在微博上发布一则消息称:“李某在河东新区某宾馆门口被人杀害。”该消息在网络上迅速传播,引发市民热议。

经核实,年6月5日,广昌县旴江镇某宾馆门口发现一具男尸。经公安机关调查,死者为(高空坠楼)自杀,死者家属对调查结果亦无异议。

余某发布的内容与事实严重不符,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目前,余某已投案自首,并被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的处罚。

警方提醒,请广大网友不信谣、不传谣。同时,我们将依法追究造谣者的法律责任,对于造谣行为将依法严惩。

广昌县公安局

年6月14日

法律小知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坚决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转发周知!

来源:抚州发布、广昌公安

编辑:抚州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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